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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时间:2024-03-01   作者   点击:[]

 

附件1: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实施细则

第一条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本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下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第二条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学校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六)参评学年不及格课程累计不超过3门(含3门)。

第三条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

第四条 资助标准与发放形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分为三档:一等每生每年4500元,二等每生每年3300元,三等每生每年2000元。

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国家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发放,学校财务处将资助款直接发放至学生银行账户。

第五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依据各学院参评学生人数及贫困生人数比例分配评选名额。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助学金)根据本方案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院递交《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在系统中提出申请。

(二)班级评议。

班级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情况及在校日常表现,经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定,确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初选学生名单及资助档次。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

(三)学院初审

学院组织初审,确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名单,经复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审核及上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上报的初审名单,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及资助档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1月10前将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第七条 应当取消受助资格的情形:

(一)休学退学转学的;

(二)违反校纪校规在本学年内受到处分的;

(三)有高消费行为,助学金用于非生活所需的不当开支的;

(四)家庭经济情况显著好转,能满足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

(五)其他应当取消受助资格的。

第八条 在国家助学金发放期间,受助学生取消受助资格的(以学校文件为准),停止该生次月及以后月份助学金的发放,空缺名额由所在学院按申请条件评选其他未受助学生。

第九条 学校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兰财大校发〔2019〕388号)同时废止。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兰州财经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7-1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本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学号

 

政治

面貌

 

入学

时间

 

民族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学院                    专业              班级

家庭经济情况

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单位或家庭地址

 

 

 

 

 

 

 

 

 

 

 

 

 

 

 

 

 

 

 

 

在校表现(从参评学年两学期学分绩点、班级综合排名及遵守校纪校规等方面描述)及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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