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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时间:2024-09-19   作者   点击:[]

9月19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院党委书记刘广场主持会议。

 

 

刘广场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中央组织部研究起草了《办法》稿。《办法》共27条,共包括4方面内容,明确了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的指导思想、处置方式、处置原则、适用情形、处置程序、审批权限等。

刘广场强调,《办法》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安排,明确了组织处置的一系列根本性原则性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党员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对于从严管理党员,推动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处理、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提供了重要遵循。

刘广场要求,学院党委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及时开展起来。各党支部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办法》,利用“三会一课”认真学习,强化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全体党员要深学细悟,带头对照检视,自警自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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