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简介
    • 现任领导
    • 历任领导
    • 机构设置
  • 党建工作
    • 组织机构
    • 党务公开
    • 学习实践
    • 党建动态
  • 师资队伍
    • 教师队伍
    • 管理队伍
    • 教师风采
    • 研究生导师
  • 学科建设
    • 特色专业建设
    • 精品课程
    • 教学团队
    • 双语教学
    • 教学名师
    • 成果申报
    • 资源共享课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研究生教育
  • 科学研究
    • 科研团队
    • 科研平台
    • 科研成果
    • 学术交流
  • 学生工作
    • 奖助管理
    • 学生活动
    • 学子风采
    • 就业指导
  • 校友之家
    • 校友活动
    • 校友风采
  • 下载专区
  • 首页
  •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机构设置
  • 党建工作
    组织机构
    党务公开
    学习实践
    党建动态
  • 师资队伍
    教师队伍
    管理队伍
    教师风采
    研究生导师
  • 学科建设
    特色专业建设
    精品课程
    教学团队
    双语教学
    教学名师
    成果申报
    资源共享课
  • 人才培养
    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 科学研究
    科研团队
    科研平台
    科研成果
    学术交流
  • 学生工作
    奖助管理
    学生活动
    学子风采
    就业指导
  • 校友之家
    校友活动
    校友风采
  • 下载专区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研究生教育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研究生教育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管理制度 » 正文

之一:听课制度

时间:2017-06-05   作者   点击:[]

 

为促进教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对听课做如下规定:

一、听课人员及听课时数  

   1、教学院长、教研室主任每周至少听课一学时。

   2、教学秘书每学期对每名教师至少听课一学时。

   3、一般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四学时。

二、教师听课要围绕下列内容认真填写"听课记录"  

   1、教师讲课知识的准确程度和课堂信息扩充程度。

   2、教学重点的突出及难点讲解程度。

   3、教学原则的贯彻落实情况。

   4、教学方法的选择和改革探索情况。

   5、教态、语言及板书、现代教学技术手段使用情况。

   6、教学环节的把握、学生课堂纪律及其学习效果等情况。

三、听课者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  

四、公开课或集体听课均需要集体评议,并形成评议材料,由学院存档。  

五、教师听课记录汇总在学期末交教研室主任核阅,经教学院长签阅后由学院收存。  

(兰商统计院字[2002]1号文件)  

  • 联系我们

    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
    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
    电话0931-5252088

    版权信息

    Copyright © 2006-2015 Lan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ll Rights Reserved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151号

  •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