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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四:关于日常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

时间:2017-06-05   作者   点击:[]

 

一、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任课班级门前,铃响进入教室,除使用多媒体课件需要操作计算机外,上课中不得坐着讲课,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或非指定吸烟地点吸烟,不能中途离开教室,不得提前下课。

二、学院办公室安排、实施教学常规检查并做好记录(教学常规检查内容见附表)。  

三、建立健全听课制度,教学院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及其他教学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听课,听课要有目的,有准备,听后要与教师交换意见。  

四、教研室主任要定期检查(全面检查和抽查)各任课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成绩考核、执行学期授课计划、课外辅导、教师相互听课等方面情况,并及时向教学院长汇报。  

五、每学期期末教研室要结合学生评教结果组织教师对本学期教学情况进行一次讨论分析,并对学生评教所反映出来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  

六、教学秘书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师授课情况。  

七、学院、教研室要抽查教师填写教师日志、作业批改及辅导情况。  

八、学院每学期期末召开一次教研会议,总结教学中的取得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兰商统计院字[2004]1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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