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学院党支部委员会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的产生
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候选人名单要由上届支部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后产生。选举采取差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支部委员会的人数,应根据党员人数多少和工作需要确定,并报经上一级党组织审批。一般由3—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由支部正、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工作。支部委员会一般有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有的可根据支部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况,分别增设青年委员、统战委员等。支部委员会人数少的,可采取支部委员分工负责某几项工作的办法,委员不宜设得过多。
二、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对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注意了解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搞好支部建设。
3.检查、督促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注意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按时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注意讨论研究本级群团组织工作,积极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负责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三、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开展组织活动。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训、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统计工作。
四、党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拟订学习计划。
2.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
3.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围绕支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教育和其他形式的宣传鼓动工作。
4.指导本单位的群众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等。
五、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2.检查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的情况,提出加强纪律、端正党风的建议和办法。
3.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纪的案件。
4.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与申诉,维护党员民主权利。
5.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教育考察。
6.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六、党支部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开展活动,使他们更好地发挥助手作用。
2.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培养他们树立共产主义道德品质。
3.督促团员和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支持团支部根据广大团员、青年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4.注意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
5.指导团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6.加强对团干部的管理教育,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七、党支部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3.经常、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八、党支部委员会的召开方法
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如果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支部副书记主持,有时也可以由支部委员主持。
2.要有明确的议题。会前要把议题通知各委员,每次会议议题不要太多,会上要紧密围绕议题开展讨论。
3.要充分发扬民主。讨论中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书记要善于启发大家深入讨论问题,不要怕提出与自己不同的意见。
4.要议而有决。书记要善于集中委员的集体智慧,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对少数人或个别人的不同意见,要充分考虑,不要急于简单采取表决的方式做出决议。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使大家的思想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上来,以便真正做到集中正确的意见。决议做出以后,还要研究贯彻执行的措施,并按照各个委员的职责进行分工,以保证决议的贯彻落实。
九、党支部扩大会议的召开方法
有时因工作需要,如传达布置某项工作,动员完成某项紧急任务,为了争取时间,减少层次,更好地统一骨干的思想,可以召开支部扩大会议。支部扩大会议要有超过半数的支部委员参加,并根据需要吸收党小组长、有关党员骨干参加。应注意的是,这种会议不宜多开,列席人员也不宜过多,不能以支部扩大会代替支委会,否则容易削弱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作用,不利于支部委员会议事。
在支部扩大会议上,列席会议的同志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十、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原则
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为此,要正确处理好五个方面关系:
1.处理好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的关系。支委会要坚决服从上级党组织的领导,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既要经常地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要把自己能够解决或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党组织。
2.处理好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支委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地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支委会必须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做出决议后,支委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绝不允许把支委会凌驾于支部党员大会之上。
3.处理好书记和委员的关系。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关系,书记要注意发扬民主,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委员要积极参加集体领导,支持书记工作,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
4.处理好多数与少数的关系。支委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少数人的意见被否决后,其意见可以保留,但在行动上必须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
5.处理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既要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又要实行个人分工负责制,两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
十一、党支部委员会决议的形成
支部委员会讨论问题,通过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并且有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决议才能有效。支部委员会在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果出现较大分歧,一时难以统一,只要不是紧急事情就不要匆忙做出决定,可以让大家充分酝酿再做决议,力求取得一致意见。如果事情紧急,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做出决定或决议,要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