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兰财大研院字〔2025〕20号)和《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文件要求,学院制定《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按照办法的程序和规定,经学生提交支撑材料、班极核算、学院审核、班级公示、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议,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程序,2025年度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已经核算完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23-25日。若对测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向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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